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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電子信息專業(yè)碩士點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發(fā)表日期:2023-03-25 12:25:48 | 點擊數:

為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23〕3號),江蘇省教育廳關于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以及《金陵科技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試行)》等,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一)確保公平性。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嚴肅考風考紀,堅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公平公正。

(二)確保科學性。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保證招生質量。

(三)確保管理規(guī)范。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采取三隨機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嚴防“作弊”。

二、復試工作

(一)復試形式

校內現場復試。

(二)復試比例

按招生計劃名額一般不低于1:1.2的復試比例確定復試總人數,進行差額復試。

(三)復試內容與流程

1. 復試筆試

(1)復試筆試滿分為150分,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時間3小時(180分鐘)。

(2)計算器由考場提供,考生不準自行攜帶。

2. 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滿分為150分,其中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50分,綜合素質面試100分;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其中英語測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綜合素質面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

1)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50分)

英語面試含口語、聽力測試。通過現場自我簡介、英語閱讀和翻譯等形式考察學生的口語和聽力能力,其內容如下:

1)考生自我簡介(2分鐘):主要介紹受教育背景、學習科研情況、個人特長等情況。

2)英語閱讀和翻譯能力測試(3分鐘):以口試方式進行,重點考察考生的英語閱讀和翻譯能力,考生對給定的英文原文進行現場閱讀,然后進行中文翻譯。

2)綜合素質面試(100分)

綜合素質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

專業(yè)素質和能力主要通過結合考生大學期間的學習成績和所學課程、畢業(yè)設計和工作經歷,全面考察學生的專業(yè)基礎理論、專業(yè)綜合能力、實踐與創(chuàng)新能力、人際溝通與團結協(xié)作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個人素養(yǎng)、職業(yè)論理、相關法律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舉止、表達。

綜合素質面試形式和內容:

1)抽題作答(15分鐘):考生在試題庫中隨機抽取題號,每個題號有2道題作答。

2)根據綜合面試小組提問作答:綜合面試小組成員對考生進行提問,以全面考察考生綜合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三、錄取工作

(一)成績計算方法

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折合成100分制)×0.6+復試總成績(折合成100分制)×0.4。

其中,復試總成績(滿分300分)=專業(yè)課筆試(滿分150分)+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50分)+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二)錄取辦法

1. 根據招生計劃,分別按各研究領域(方向)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按復試成績由高到低次序錄取)。

2. 若復試合格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三)復試考生有下列情況的不予錄取

1. 復試或加試科目總成績(折合成100分制)低于60分。

2.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 調劑考生未確認待錄取。

4. 報名材料弄虛作假。

四、調劑條件

1.調劑考生須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不作為遴選依據。

6.參加單獨考試的專項計劃考生不得參加調劑。

7.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未通過該系統(tǒng)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五、資格審查

(一)資格預審

請參加復試的考生在3月26日前將資格審查材料發(fā)至郵箱:hxy@jit.edu.cn,在對考生提供資格審查材料的電子檔進行預審。

(二)現場資格審查

通過資格預審后,請參加復試的考生在3月27日攜帶資格審查紙質資料(包括原件、1份復印件)到現場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的考生方能參加復試。

(三)資格審查材料清單(*為必須提供項)

*1. 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蓋章)

*2. 初試準考證。

*3. 居民身份證。

*4. 考生類別材料:學生證(應屆生);畢業(yè)證書(往屆生)。

*5. 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應屆生和往屆生均須提供

*6. 學籍學歷證明。應屆生提供學生證或具有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供畢業(yè)證書或具有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在境外、國外取得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 英語水平證書(如有):如四六級、雅思、托福等。

8. 計算機水平證書(如有)。

9. 其他能夠證明專業(yè)技術能力和水平的證書或材料,如獲獎證書、專利證書、論文等。

(四)注意事項

1.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復試、錄取階段一律不做修改。

2. 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3. 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六、公示

經學校審核后,學院官方網站對復試結果及時公示。

七、工作紀律和其他要求

1. 參加復試的相關人員3月27日進行紀律培訓,相關人員在復試及錄取工作中應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江蘇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及學校有關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各項規(guī)定,不得有任何違規(guī)違紀的行為。

2. 綜合面試小組總體負責綜合面試工作,組長在面試前組織小組成員學習《金陵科技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試行)》文件,宣讀相關紀律規(guī)定,簽訂承諾書。

3. 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4. 復試結束后,將相關材料提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八、聯系及申述渠道

聯系部門:金陵科技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網 址:https://yjsc.jit.edu.cn

電子郵箱:yzb@jit.edu.cn

地 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qū)弘景大道99號

監(jiān)督電話:025-86188206(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025-86188861(紀委)

電子信息碩士點聯系部門:電子信息碩士點招生辦公室

電子信息(085400)聯系人:胡老師,025-86188709

網 址:http://www.iacsg.cn/ (軟件工程學院)

地址:金陵科技學院科技樓2-323辦公室

監(jiān)督電話:025-86188629(巡視小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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